【12315投诉公示】合百集团新增2件投诉公示,涉及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等
发布日期:2024-11-04 10:21 点击次数:69
本站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合百集团新增2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合肥百货大楼集团铜陵合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0月22日,消费者张**(手机尾号 9554,用户ID ****0859)反映其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现场购买童装。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退赔费用。处理结果:2024年10月29日,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诉人撤回投诉处理部门:铜陵市铜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投诉企业:合肥百货大楼集团六安百大金商都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0月18日,消费者张**(手机尾号 7233,用户ID ****0892)反映其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现场购买运动鞋。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问题,要求更换,退赔费用。处理结果:2024年10月31日,达成调解协议处理部门: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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